CB/T3102-2013可調螺距螺旋槳側
2023-09-01
DB43/T 1318.4-2017《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標識及設置規(guī)范 第4部分:司法行政戒毒機構》是由湖南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發(fā)布的,該標準于2017年9月1日發(fā)布,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實施。
1、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司法行政戒毒機構的標識分類、標識設置、標識管理以及標識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要求,適用于湖南省內所有司法行政戒毒機構。
2、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本標準引用了《行政強制法》、《禁毒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《司法行政機關標識管理規(guī)定》等相關文件。
3、術語和定義
本標準明確了司法行政戒毒機構、標識、標識設置、標識管理等術語和定義,為后續(xù)內容的闡述提供了基礎。
4、標識分類
本標準將司法行政戒毒機構標識分為三類:機構標識、設施標識和工作人員標識。對各類標識的具體內容、設計要求、制作標準等進行了詳細規(guī)定。
5、標識設置
本標準對司法行政戒毒機構標識的設置位置、設置方式、設置要求等進行了明確。要求標識設置應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標準,便于公眾識別和監(jiān)督。
6、標識管理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司法行政戒毒機構標識的管理原則、管理職責、管理流程等內容。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建立健全標識管理制度,確保標識的正確使用和管理。
7、標識的維護與更新
本標準對司法行政戒毒機構標識的維護、更新、更換等提出了具體要求。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對標識進行檢查和維護,確保標識的完好和有效性。
DB43/T 1318.4-2017《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標識及設置規(guī)范 第4部分:司法行政戒毒機構》的實施,對于規(guī)范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機構的標識及設置具有重要意義。它有助于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規(guī)范性和標準化水平,保障司法行政戒毒機構的正常運行,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和形象。
1、加強宣傳和培訓,提高司法行政戒毒機構工作人員對標準的認識和理解。
2、建立健全標識管理制度,明確各級職責,確保標識的正確使用和管理。
3、定期對標識進行檢查和維護,確保標識的完好和有效性。
4、對違反標準的行為進行查處,維護司法行政戒毒機構的形象和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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